115-1學士班雙北短期住宿申請
115-1學期校內學士班宿舍雙北市短期住宿即將開放申請:
- 申請對象:
- 設籍臺北市、新北市之學士班學生。
- 學生設籍雙北市以外未滿2年者,或設籍新北市偏遠地區(三芝、石門、金山、萬里、瑞芳、貢寮、雙溪、平溪、坪林、烏來、石碇、林口等12區)未滿2年者,請來電或來信住宿組開通申請權限。
- 因本學年度男二舍整修,住宿床位減少,本次申請不含高年級男生。
- 申請時間:115年8月27日(週四)上午10時起至9月1日(週二)下午5時止。逾時申請者請於公告結果後登記候補。(申請完成後,系統將寄送申請成功通知信至您的學號信箱。)
- 申請網址:https://housing.ntu.edu.tw/short/index/id/1151
- 住宿地點:校內新生宿舍(男一舍、大一女舍)及高年級女生宿舍(校總區:女一舍、女二舍、女三舍、女五舍、女八舍、女九舍;城中校區女四舍、女六舍)。
- 優先順序:有下列情形者,可列入優先順序,請於申請時間內上傳證件電子檔至申請系統:
- 身心障礙學生:須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。
- 低收入戶:須附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,上面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,免收住宿費用,但須付押金。
- 中低收入戶:須附市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,上面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,可減免學期宿費7,000元(詳第八點)。
- 原住民:須附戶籍謄本。
- 設籍於雙北市以外,但2年內曾設籍雙北市者:須附戶籍謄本。
- 雙北市通學時間較長者:設籍雙北市學生,單趟通學時間超過1小時者,請上傳Google地圖設定從住家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上午8時抵達學校所需時間截圖。
- 修習本校實習課程,實習時間涵蓋上午8時前及晚上10時後者:須附修課證明或校方有關實習時間說明文件。
- 申請結果:115年9月3日(週四)下午2時公告於申請網站,中籤者以電子郵件寄發通知,未中籤者將編入候補序號,依序遞補至115年12月4日止。
- 住宿時間:自通知入住當日起,3日內須於申請系統確認入住,7日內須完成繳費及報到,住宿期限至116年6月19日(週六)止。
- 住宿費:自通知入住日當週起計算住宿費,另須繳交宿舍押金;退宿時,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辦理退費。
- 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,行政院補貼本國籍學生校內住宿費,一般生每學期最高補貼5,000元,中、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最高補貼7,000元;自115年2月1日起,具現役軍人子女身分之學生每學期最高補貼7,000元。具現役軍人子女身分者,請於每學期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予住宿組承辦人馮小姐(anhua@ntu.edu.tw )。住宿費補貼額度自通知入住日當週起計算。
- 聯絡資訊:申請相關問題,或跨性別同學如有特別住宿需求,請洽承辦人馮小姐,聯絡電話:(02)33662266、E-MAIL: anhua@ntu.edu.tw。
敬祝 學業順利
學生住宿服務組 謹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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